灰色离婚与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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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e Alfonso,CFP®,ChFC,EA,L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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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社会保障福利是性别中立的,但在本文中,我将妻子称为接收者,因为从统计上来说通常就是这种情况。)
社会学家有一个名字,为50岁以后离婚的人 - “灰色离婚者” - 他们的数量在美国上升。事实上,这个年龄段的美国人现在离婚而不是丧偶,而且这个数字随着增加而增加长寿。
虽然这不是一个快乐的趋势,但是(原谅双关语)是一线希望。事实证明,虽然婚姻本身可能已经结束,但婚姻带来的某些社会保障福利往往存活下来。年长的离婚者需要意识到这些好处 - 否则就有可能失去数千美元的终身收入。
大多数人都知道配偶有权根据其伴侣的就业记录获得社会保障下的某些福利。然而,许多人惊讶地得知,离婚配偶也可能有权根据其前伴侣的就业记录获得相同的社会保障福利。规则略有不同。我将首先讨论适用于当前已婚夫妇的那些。
一方配偶可以在另一方提出退休福利后提出配偶福利。在完全退休年龄,要求配偶将获得其丈夫的主要保险金额的50% - 即在完全退休年龄时应得的退休金 - 作为她的配偶福利金。提前申请(但不是在62岁之前)会导致福利减少。在完全退休年龄之后,在获得配偶福利时,妻子可以推迟自己的退休福利以获得延迟学分,然后在70岁时转为增加退休福利的余生。只要配偶双方都活着,配偶的退休金不足其丈夫的一半就会继续领取配偶福利金。
一个配偶的死亡触发了第二个可用的福利:幸存者福利。在配偶去世后,未亡配偶可以在其余生中获得死者的福利,只要该福利金额大于他们有权按照自己的记录获得的福利。早在60岁时就可以申请减少幸存者福利,或者幸存者可以等到完全退休年龄并获得未减少的福利(除非她的丈夫尽早获得福利)。一般来说,婚姻必须持续至少九个月,而未亡配偶一定不能在60岁之前再婚。
这些规则通常描述了目前已婚夫妇可以获得的福利。然而,大多数人并没有意识到,对于满足一组略有不同的规则的离婚配偶来说,同样的福利也是可以获得的。
结婚至少10年的离婚配偶可以在其配偶年满62岁时申请离婚配偶福利。如果离婚发生在两年多以前,前配偶甚至不需要为自己的利益申请。配偶配偶福利的其他规则也适用于离婚配偶福利。再婚终止了离婚配偶福利。
令人惊讶的是,社会保障规则允许每个前配偶同时申请离婚配偶福利(当前已婚夫妇不允许这样做)。前配偶的利益都不会受到另一方的影响。也许更令人惊奇的是,如果一个男人有多次婚姻,每次婚姻持续超过10年,他的每个前妻都可以获得离婚配偶福利,前夫或任何前妻的福利都不会受到影响结果是。 (我确信这不是在首次编写社会保障规则时的意图!)
离婚配偶也有权享受幸存者的福利。同样,婚姻必须持续至少10年,幸存的离婚配偶必须至少年满60岁并且未婚。她可以在60岁后再婚,并继续获得幸存者的利益。虽然幸存者的福利可以在60岁之前就可以获得,但在完全退休年龄之前服用它会导致减少。
年长的离婚者需要了解他们可能因前婚而有权获得的社会保障福利。鉴于适用规则的复杂性,离婚的婴儿潮一代应寻求具有该领域专业知识的理财规划师的建议。聘请一位优秀的顾问将是值得的,因为潜在的重要额外生命周期可能会受到影响。